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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卷:第二卷 中】 7.5 玛莎

0.

深夜在洋馆中走动时,会碰上一些不可思议的事。

馆内飘荡的雾气,时多时少的门。

有时看见一个像小猪似的影子在打理客厅的地毯。有时晚上八点打工回来,在门厅掸大衣上的灰时,又会隔着天窗看见一群鸟的影子朝日光室飞去,随即消失。

说得更准确些,是真的传来了一阵扑棱棱的振翅声。

“怎么回事……!?”

就连对大多数事都不闻不问的草十郎,也没法对刚才那阵振翅声充耳不闻。

那可不是一两只鸟能发出的声音。

要是几十只鸟一齐冲进日光室,就连窗户玻璃也难安然无恙。

草十郎坐立不安,抓起簸箕扫帚就跑了出去。

是天生爱挑刺的性子使然,还是拼尽全力的自我防卫呢?

今天上课时,老师碰巧说起:

“大家也要注意把房间收拾整齐哦。听说人的自制力是会被环境左右的。就是那个嘛,原本犯罪很少的街区,只是因为出现了一栋破破烂烂的房子,附近的居民就全~都变得自甘堕落了。什么对环境的漠不关心会造成精神的荒废,虽然这种说法是不太靠得住啦,不过说真的,可别因为现在流行,就骑着偷来的摩托到处跑,或者把学校走廊的窗玻璃挨个砸碎哦。会增加老师的工作的。”

时值校园暴力在某类年轻人眼里被当成一种身份象征的年代。

“窗户一破,人心就会荒废。”

原来如此——草十郎反复回味着今天听来的话。

听过破窗理论的他,可不能对洋馆内的道德滑坡坐视不管。

同住的那位已经足够凶暴,要是再变本加厉的话,首先对她本人就没有好处。学校里又要传出不好的流言了。

为了守护我们的学生会长的名誉。

进而也是为了让自己免受实际的伤害,草十郎赶去打扫日光室,

“嗯?”

岂料,日光室里一切如常。别说鸟的影子,连一声鸟叫都没有。

“哎呀。”

“…………”

遥望中庭的桌边,只有正在享用下午茶的苍崎青子和久远寺有珠。

按照草十郎的声呐探测,刚才少说也该有十八只鸟,可现在哪里都感觉不到它们的气息。

“刚才是不是有鸟飞进来了!?”

“有珠,你看见了吗?”

“谁知道呢。既然已经看不见了,那就是没有吧。”

“她说了,没有哦,鸟。”

对吧?——青子用纯真少女般的眼神,跟他确认了一遍。

这是连草十郎都能察觉的、坦荡到近乎爽快的谎话。

“怎么可能。刚才的振翅声我绝对不可能听错。”

或许是在野生动物的习性上自有一番见解,草十郎快步走到窗边,眉头皱得更紧了。

窗户玻璃上别说鸟撞过的痕迹,连一根羽毛都没有落下。

“啊。今天晚饭吃鸡肉火锅吗,草十郎?”

看到草十郎在找鸟,怎么就联想到这上面去了呢。

“不巧,我今天打工的地方是鱼店。沙丁鱼的话倒是可以带一点回来。”

“沙丁鱼……沙丁鱼啊……我现在不是很想吃和鱼相关的菜啊……有珠端出来的那个派,让我留下心理阴影了……什么‘仰望星空’啊……”

大概是一段她极力想封印的记忆吧,青子像得了重感冒似的按住额头。

草十郎离开窗边,无精打采地走出日光室。这时,他又感觉到了有珠那道已经出现过好多次的、意义不明的视线。

“怎么了,有——”

他以为她有什么想问的,便开口招呼,

“疯狂流星来啦~!”

“好痛。”

一颗蓝色的流星,正中草十郎的脑袋。

流星的真面目自不必说。

正是在洋馆里出没的那只神秘知更鸟。

“你太自来熟了。简直自来熟到家了!你知道我为了爬到这个位置吃了多少苦吗?六年啊,都快赶上厨师学徒的修行期了!可不会让你一朝一夕就抢走哦~!”

啾啾啾啾啾啾,知更鸟尖声控诉着。

说实话。

这个往草十郎身上猛撞的家伙,正是洋馆七大不可思议之首。

1.

去打工的路上,会和许多人擦肩而过。

对还没习惯城市的草十郎来说,车站前大街的人流蔚为壮观。

没有一个人的穿着和走路姿势是一样的。人这么多,按理说总会有长得差不多的人,可偏偏一个都不重样。

草十郎在山里长大,很少见到外人。面对街上形形色色的热闹景象,他只能像个孩子似的惊叹不已,然而,

“——不对。”

这样可不行——他反省着,闭上了眼睛。

要是为了这种事大惊小怪,难免会被人骂作没开化的野蛮人。

“喂。绿灯了还杵在这儿,很碍事的。怎么一副不像你的样子,在这儿多愁善感个什么劲啊。”

就在这时,一个耳熟、带刺的声音,冲向他那略显感伤的背影。

“什么嘛,原来你正要去鱼达啊。……嗯~我是去便利店打工。我这边是五点开始,静希你呢?”

“我也是五点。久万梨要先去哪儿吗?”

“我是从书店过来。想看的书卖完了,只好在外面闲逛。”

“原来如此。闲得没事干这点也一样啊。”

叫住他的,是打工时认识的熟人,同级生久万梨金鹿。

与其说是叫住他,不如说是来找茬的更准确一些。

对草十郎来说,久万梨还是他的第一位前辈。

两人在草十郎第一份打工的地方认识。他收银时错漏百出,被她打心底瞧不起。她说他不适合便利店,让他辞掉。可不知为何,最后她又说了句“这边更适合你”,给他介绍到了中华餐厅MAD BEAR。

“你那表情是硬撑出来的吗?总觉得你没有精神。比平时还让人火大啊。静希你唯一的优点,也就是总挺得笔直的脊背了,可是现在却弓着,好难看啊。

难道你是有什么烦恼?……该不会是MAD BEAR里有什么难缠的前辈吧。真是那样的话,我倒是可以听你说说,要不要说来听听?”

尽管态度严厉,久万梨的眼神却很认真。

对在城市长大的久万梨来说,静希草十郎这个人似乎从头到脚都让她看不顺眼。

不过一码归一码,她是把草十郎当作平起平坐的熟人看待的。

会给他介绍打工的地方,也是出于她的这份一本正经。

“不,也算不上什么烦恼。该说是遇到了不可思议的事,还是看到了稀奇的东西呢……”

草十郎一边想着该怎么解释,一边只说了要紧的部分。

MAD BEAR那边没有任何问题。

那里和商店街的鱼达一样是个好地方。

他要说的和这些工作上的事完全无关——只是最近,他常被一只蓝色的鸟啄。

“被鸟啄?什么啊,这烦恼也太小了吧。……不过嘛,蓝色的鸟确实挺少见的。”

“不,我说的稀奇,不是指外表……”

他解释不清楚,支支吾吾起来。

那只蓝色的鸟胖墩墩的外表和叫声,用人话该怎么形容才好呢?

“……嗯~说到漂亮的蓝色,那就是山蓝鸲了,不过日本没有吧。蓝色的燕子倒是可能有。”

“不,不是燕子,是圆滚滚的。我查过图鉴,好像是知更鸟。不过……”

“嗯,蓝色的知更鸟是不存在的。……静希,你知道庙会上的蓝色小鸡吗?不知道吧。算了,也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,忘了吧。话说回来,那只知更鸟就只有一只吗?”

“嗯,只有一只。我没见到它有伴儿。”

“嗯~要是突变品种的话,就有点可怜了。……一生下来就是最后一只,也太孤独了。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鸟,不过下次再看到的时候,你就对它好一点吧?说不定能给你带来在自动售货机那儿捡到十日元那样的好运哦。”

久万梨的话充满了温柔,可对老是被那只知更鸟啄的草十郎来说,实在很难点头赞同。

说到底,“孤独”这个词,难道不是跟那只知更鸟最不搭的吗?

“有什么关系,不就是一只小鸟嘛。在城里被鸟啄当然少见,不过这可是很好的稀罕事哦。要是换成了一大群翻垃圾袋的乌鸦,那才叫麻烦呢。”

“啊。说起来,还有件事让我挺在意的。”

久万梨的话让草十郎想起了久远寺邸·鸟群集体失踪事件。

那群鸟要说不可思议,也实在太不可思议了。

“其实我现在住在那边就看得到的山丘上。那边经常出现一大群椋鸟。可是一到街上就见不着了。”

“那还用说。镇上本来就见不到什么鸟,那边是山,动物多也正常吧?比起这个,你搬到那座山上去了?我是听说你把之前的公寓退了。……这样去上学不是很辛苦吗?干嘛跑到那么偏僻的地方去。”

“只是阴差阳错罢了。而且上学并不辛苦。辛苦的是其中的事。”

“?”

走到街上需要三十分钟。

到最近的便利店也得四十分钟,那里的地段就是这样。不过对草十郎来说,交通不便算不上什么问题。

问题在于他住的那栋房子,简直是人外魔境。

“抱歉,这不是该跟久万梨说的事。还是说回刚才的话题吧。你说镇上的鸟很少,为什么?”

“……就是没能适应环境而已。怎么,一说到鸟你就来劲了啊。静希,你喜欢动物?”

“硬要说的话,算是喜欢吧。”

“是吗。我讨厌动物。你还想让这样的我给你讲鸟的事吗?”

久万梨的话充满了矛盾。

自称讨厌动物的她,为什么刚才会说出“要对鸟好一点”这种话呢?

“这样啊。要是你只是讨厌,并没有到碰都不想碰的地步的话,那就在你所知的范围内讲给我听听吧。”

“你还真会戳人痛处。行吧,就当是打发上班前的时间。接着刚才的话说,就从能不能适应环境说起吧。三咲虽然现在是这个样子,但以前可没有这么大。过去有一半都是森林,所以他们本来过的是适应森林的生活。”

久万梨称鸟儿们为“他们”。

不管是喜欢还是讨厌,这都说明她对鸟儿们怀有敬意吧。

“可是在现代化的城市里,自然的循环也就无从谈起了。因为人类首先会为了自己的便利,就去改变环境。嫌花蚊子多,就改掉小河的流向。而把整个镇子都用混凝土封起来,对鸟来说就只能举手投降了。

虫子少,森林也少,那就只能逃到山上去了。他们被赶出故乡,从这片森林里迁到了山里。因为对人类来说很便利的城镇,却成不了鸟儿们生存的聚居地。”

“……就因为这种事,鸟的数量就会减少吗?那个,少到连影子都见不着的地步?”

“我想……没有那么极端。你不也确确实实地见过椋鸟吗?

这是对比的问题。镇上的人多,所以才更觉得鸟少。少到偶尔见到一只都会觉得稀罕。”

“啊,确实。那么鸟只是从镇上消失了,搬到了那座山上——”

只是不显眼罢了,如今也依然好好地活着。

即使随着时代改变了生存方式和形态,也不会彻底归于虚无。

草十郎这样放下心来,重新打起精神,久万梨却冷着脸否定了他。

“前提是那座山上没有天敌。要么就是人类的滥捕,要么就是和迁居地原有的生态系统起了冲突。不管哪一种,失去了容身之处的他们,寿命恐怕都不会长久。能撑过一个世纪就算不错了。……毕竟还有旅鸽的例子。等到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无法挽回了——动物和人类的关系就是这样。”

“旅鸽……?”

“对,旅鸽。体长将近四十厘米,是一种漂亮的大型鸟。雄鸟的翅膀是深蓝色的,胸口是鲜艳的胭脂色。橙色的眼睛可爱得不像真的,他们能靠着那对翅膀,以一百公里的时速长途旅行。”

久万梨的声音带着一丝温柔。

她似乎正独自想象着那种只能在图鉴里见到的鸟的模样。

“是一种生活在北美的鸽子。春天自南向北,冬天为了过冬又自北向南迁徙。这都是将近两百年前的事了。他们曾经是地球上繁衍得最为兴旺的高等动物。毕竟数量有五十亿只。据说比当时全世界的人口还要多,可以说是压倒性的吧。”

“什么,居然有数量比人类还多的动物?”

“嗯。可是他们灭绝了。正是死在了人类手里。十六世纪从欧洲来到美洲大陆的探险家们看到了遮天蔽日的鸟群。那就是关于旅鸽最为古老、也最为确切的记录。”

遮天蔽日也太夸张了——草十郎刚想这么说,却又闭上了嘴。

看久万梨的表情就知道,这种说法绝非夸张。

“可是那样的话,住在地上的人们岂不是很辛苦了?”

“是啊。遮蔽了太阳,用数不清的身体覆盖了整片森林,鸟粪像雪一样落下来——这种景象对当时的人来说就是噩梦吧。就算每一只旅鸽都有着漂亮的身形,但数量聚到那种程度,就已经是暴力了。

那个时候,他们就像是破坏森林、威胁人类的恶魔。筑巢地绵延足有十公里,每个聚居地里都回荡着将近五万只鸟的叫声。转眼就能改变风景的鸟群,和笼罩整个世界的鸣叫声。也难怪冒险家们会被吓得发怵。”

“只是一个栖身地就有五万只——”

草十郎掰着手指数着,说不出话来。

光是车站前的人流就让他应接不暇,这样的景象,他似乎根本想象不出来。

“可是那么多的鸟,人类是怎么让它们灭绝的呢?”

“是啊。当时谁都会这么想吧。可问题很简单。对人类来说,旅鸽是威胁,同时也是廉价的收获。

候鸟的胸肉锻炼得很结实,所以很好吃。要是只用朝天开一枪,这种食材就会噼里啪啦地往下掉的话,你会怎么做?说句不留情面的话,旅鸽这种鸟,就是一种能轻轻松松换成钱的生物。”

只要扔块石头,就能得到相当于一小时工钱的食材。

那是多么省事、多么诱人,又多么简单的事啊。

“就这样,狩猎没完没了持续下去。掉下来的鸟拔了毛,塞进腌渍用的木桶,一批接一批地运出去贩卖。那已经算不上是狩猎了,只是单纯的消费而已。人们既感觉不到自己真正在劳动,甚至就连干活的麻烦都感觉不到了。据说那个时候,只要一美分就能买到一只旅鸽。换成这边,也就是一日元。——说真的,你能相信吗?这个地球上,竟然有过用一个国家最小面额的一枚硬币就能买卖的生命。”

久万梨始终用事不关己的口吻讲述着。

……然而,她的声音里却带着一丝阴霾,那是出于对鸟儿们的歉意,还是对同类的厌恶呢。

不管是哪一种,那都是人类特有的、自私的戏谑。

另一方面,这种人性,草十郎还无法理解。

“不过,这还只是开始,真正的重头戏是进入十九世纪中叶以后。

人类狩猎旅鸽的行动越来越狂热。在学校里也学过吧。经历了淘金热和南北战争,美利坚合众国迅速壮大起来。来自西欧的移民不断增加,到了1870年,人口已经达到了四千万。作为填饱这些移民的肚子、充实他们钱包的材料,旅鸽是最好的猎物。”

对人类的存续与繁荣来说,最重要的要素是“食物”。

人越多,城市越大,就越需要维持它们所必需的燃料。动物本来就不是能轻易“维持数量”的生命。

然而,人类用智慧解决了这个问题。

比如在二十世纪初,两位科学家成功研究出了革命性的化学肥料合成法。甚至有人说,要是没有这项发明,地球上一半的人口都会饿死。

“而更糟糕的是,人类是一种会想办法的生物。他们比拼谁能更快、更多、更轻松地滥捕旅鸽。甚至有人把弄瞎眼睛的鸽子当诱饵,把鸽群引过来,一天就抓了一万多只。即便如此,他们始终对这样的滥捕没有产生一丝疑问。——明明谁看了都知道,繁殖和狩猎的平衡已经彻底失衡了。”

久万梨淡淡地,像是在努力保持冷静一般淡淡地讲述着。

另一边,草十郎只是一个劲地感叹。

对在山里长大的草十郎来说,这本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话题,可是此刻,“为什么会变成那样”的疑问似乎占据了上风。

“但这也太一边倒了吧?旅鸽的数量一少,应该就不会再靠近人类了吧。”

“这正是他们的不幸。旅鸽的繁殖能力非常弱,又没有自卫的手段。成群结队地生活——是他们唯一的自保手段。

他们能建立起五十亿的王国,大概是因为在那之前没有天敌吧。

据说原住民印第安人也从来没有滥捕过他们。可殖民者们对自然的循环一窍不通。更重要的是,他们做梦也没想到那么多的鸟竟然会灭绝。对旅鸽来说,这简直是晴天霹雳。谁能想到,晚了好几个世纪,自己的天敌竟会从大洋彼岸到来。”

那是科学发达之前的、原始的“繁殖”机制。正因为原始,等人们知道它会带来怎样的结果时,一切都已经太晚了。

“就这样,到了1896年。人类终于面对了足以让他们从狂热中清醒过来的现实。

只剩下二十五万只。这就是当时确认到的旅鸽总数。人们急忙制定了保护法,可人类的习惯却没那么容易改变。又或许猎人们是这么想的:不是还有二十五万只吗,独占个一两千只也没关系吧。

于是,猎人们使用当时最新的技术——电报互相通报旅鸽的所在,竟足足猎杀了二十万只旅鸽,打伤了四万只。活下来的只有五千只。到了这一步,他们已经不再是能在野外生存的物种了。”

草十郎皱着眉头。

“不是能在野外生存的物种。”

因为这句话的含义,不用别人说他也明白。

野生动物是无法单独存活下去的。

如果不能维持一定的总数,以及支撑这些总数的觅食地,就无法存续下去。

如果成群结队就是旅鸽的生存机制,那么在那个时候,它们就已经走进了死胡同。

“那后来,旅鸽怎么样了?”

“最后被保护起来的旅鸽只有三只。辛辛那提动物园里养着两只雄鸽、一只雌鸽,可不到一年,雄鸽就都死了。只剩下那一只雌鸽。从那时起,她就成了地球上最孤独的生物。

她的名字叫玛莎。是遨游北亚美利加的鸟儿中的最后一只,却是一只从来没有在天空中飞过一次的笼中鸟。最后,她活了二十九年,便结束了生命。

1914年九月一日下午一点。一个物种终结的时间被记录得如此精确,到目前为止也只有这一例。”

……关于五十亿条生命死去的故事讲完了。

被文明吞噬的鸟儿的末路。久万梨这番讲述宛如献给逝去鸟儿们的哀歌,草十郎却似乎没有怎么领会。

“真意外。我已经尽量讲得很有诗意了,看来反响不太好啊。我还以为你这个在山里长大的人听了会气愤呢。”

“啊——不,确实是很厉害的故事。只是,我有点理不清。当时明明是人们亲手让它们变少的,为什么到了最后又要保护起来呢。”

听到他的嘀咕,久万梨一愣,扬起了眉毛。

草十郎想说的,大概是这个意思吧:

“明明是为了掠夺才让它们减少的,为什么却偏偏又要守护最后那一只呢?”

久万梨会误解,也不能怪她。

在城市长大的她,无法理解草十郎这个疑问的危险之处。

这个少年至今为止,既没有对人类自私行为的愤怒,也没有对那些没有迁离栖息地的鸟儿们的同情。

他活到现在,从没有养成会偏袒其中任何一方的那种独善(自我)。

“……还是这么让人搞不懂的家伙。嘛,我想说的是,不管看上去多么强大、多么美丽,被赶出容身之处的生物都是脆弱的。静希同学。你看到的那只鸟,说不定就是最后一只了哦?”

这场没有什么意义的路边闲聊结束了。

打工的时间就要到了,草十郎先一步朝打工的地方走去。

“……真不像我。我刚才在那儿慷慨激昂地讲些什么啊。”

玛莎。最后的一只。

这句话,并不是冲着那只蓝色的鸟说的——

“算了算了。因为稀罕就要另眼相看什么的,跟个傻瓜似的。”

她像在说自己的事一样发着牢骚,挠了挠头。

在久万梨看来,草十郎是个毫不相干的外人,也不是同班的伙伴。讲旅鸽讲得那么起劲,是因为她有个坏毛病:越是讨厌的事,就越是会忍不住热心钻研。

久万梨皱起了漂亮的眉毛。

既然他要在MAD BEAR工作,而她也不希望他揣着什么奇怪的烦恼,所以才陪他聊了聊。可是那个少年身上,难道是有什么奇妙的磁力吗?她总觉得越聊下去,就越陷越深。

“嘛,主要还是因为他看着就靠不住吧……可真要聊起来,那家伙又踏实得过头了。”

久万梨这样嘟囔着,想起了分别时的对话。

“那么,你稍微习惯这个镇子了吗?”

面对久万梨的提问,草十郎没什么底气地摇了摇头。

“完全没有。不管怎么说,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了。”

每天都会遇到新的事物,光是消化这些就已经应接不暇。

那个淳朴的少年看上去弱不禁风,却拼尽全力地站稳脚跟,想要接纳这个镇子的一切。

可是——说什么每天都会遇到新的事物,未免也太夸张了吧?

努力地绝不放过遇到的任何一样东西,是因为他太老实了。

“是吗。我觉得说老实有点不太对。也许只是我还不知道那是好事还是坏事而已。”

他有些难为情地回答。

“是啊。可是说不定,你压根就——”

话说到一半,久万梨挥了挥手,说了句下次再说,便和他分开了。

回想起来,她愈发地想要叹气。

距离便利店的打工时间还有五分钟左右。

久万梨拍了拍脸颊,将刚才的对话咽了回去。

她既没有为别人的事闲操心的工夫,也没有为此琢磨深思的义务。

她有她自己的野心——攒够上大学的费用。对日夜与父母的反对作斗争的久万梨金鹿来说,同学的烦恼不过是次要的。

“……可是说不定,你压根就……啊。”

她苦笑起来,觉得自己这话说得真是故弄玄虚,又空洞无物。

“真是的,当时直接说出来就好了。‘你只是压根就没有一丁点想去掺和人的善恶(那种东西)的心思吧’。”

所以我才讨厌那家伙啊——

她吐出一声听来像是在咒骂的叹息,也朝着打工的地方走去了。

2.

草十郎打完工,手里拎着带回来的沙丁鱼走进客厅,久远寺有珠正坐在沙发上。

“哟。晚上好,有珠。”

“………………”

就算是草十郎,似乎也还没亲近到能说“我回来了”的程度。

他就这样走进厨房,打算往水桶里蓄水放鱼,却感觉到背后传来一道嫌恶的视线,于是规规矩矩地打开了冰箱。

“厨房里不能放水桶啊……”

没办法,草十郎随手把鱼塞进冰箱,然后往客厅那边张望。

“有珠,苍崎呢?”

“谁知道。她不是在自己房间,就是出门了吧。”

冷冰冰的回答。

这样啊,草十郎点了点头,开始收拾有些凌乱的厨房。

大概是因为没有什么特别的话题,他也不觉得有必要没话找话。

收拾水槽附近,洗砧板,擦菜刀,把餐具整理到做饭时方便取用的位置。

那行云流水、将来注定会成为一名顶尖家政员的干活架势,正被一双黑色的眼睛默默注视着。

有珠为了不让草十郎察觉,用书挡着脸,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。

草十郎察觉到这道视线只是时间问题。

他弯下腰,把大汤锅收进厨房的柜子里。

只要他保持现在这样站起身来,视线就会和客厅里的有珠撞个正着,

“Mayday~~~~!小子,马上给我到门厅里来一趟~~!”

“好痛。”

就在那之前。一道蓝色的冲击,扎进了正要起身的草十郎的后脑勺。

不用看也知道。

是在洋馆里四处乱飞的那只蓝色知更鸟。

“……刚回到洋馆,就被知更鸟叫了出来。”

在微寒而昏暗的门厅里,草十郎不满地小声嘀咕。

他大概也有点想找个人发发牢骚吧。

“小子,给我在那儿坐好。”

在他稍前方的半空中,一只蓝色的知更鸟正啾啾啾地叫着。

再说一遍,对草十郎来说,这个三天两头往他身上撞的家伙,正是洋馆七大不可思议之首。

因为——

“你小看我是吧?你是觉得我只是一只知更鸟就小看我是吧?话说鸡肉火锅是怎么回事,那玩意好吃吗?下次请我吃吃看嘛!”

就像这样。

知更鸟想表达什么,草十郎总能隐约明白。

对在山里长大的草十郎来说,这才是噩梦。

他从未听说过有会说话的动物。当然,在山里生活了十多年,偶尔也会有那么极少数的时候让他觉得自己能明白鸟的心思。

那当然是错觉,可他有时也会从中感到一点点友情。

但这个也太离谱了。正是因为比城里人更熟悉动物,草十郎对野生动物(它们)可是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。

“可是,这是现实。”

他很想抱头无视它,可久万梨说过的话却在脑海中闪过。

要对鸟好一点。

说是稀罕的东西,自有稀罕的东西的孤独,之类的。

“叫你坐下,你还敢无视我?啊,不过这儿没有椅子啊。那你就站着吧。你这种小毛孩,就适合在走廊罚站。咦,我刚才是不是说了句绝妙的发言!?”

大概是扑腾翅膀也扑腾累了,知更鸟降落在了电话听筒旁边。

草十郎无计可施。

基本上他唯一的应对手段,就是听着这只鸟叫唤。

“我资历老着呢。当Ploy的年头可长了。从我的女神那会儿起,我就在侍奉有珠小姐了。我为什么是蓝色的,这种事无所谓啦。我的特长嘛,就是扮演侦探和受害者。不过身为侦探的我,总是第一个就自杀他杀(说死就死)了,所以到最后,谁都不知道是谁杀了我。”

“Ploy?等等,这个词我好像听过。Ploy到底是什么?”

“???你问我是什么,我也很难回答啊。不就是‘色气’啊、‘要命’啊那一类词的最高级吗?”

久远寺邸最弱的组合正在嗯嗯啊啊地交谈着。

就这样,鸟和人似乎达成了相互理解。

是厌倦了事事都要烦恼,还是意识到无视它也要耗费体力呢。

认命的草十郎开始附和几句,没想到一人一鸟一下子就混熟了。

只不过,草十郎是把对方当成难得的聊天对象,而知更鸟则是把对方当成必须排除的对手。

“细枝末节的事就别管啦。比起这个,来聊聊我的天使——有珠小姐吧。”

“什么,有珠是天使吗?”

没有接着问“话说天使是什么”,可见草十郎也有所长进。

“是比喻啦。意思是对我来说就像天使一样的存在。对下界的喧嚣啊、对我说的话啊统统无视,这一点简直就是天使。有珠小姐神圣不可侵犯,又冷酷无情。跟曾经是我的女神的那位母亲大人,有点不像是一路的。说实话,女神(母亲大人)在教育孩子这块有点走偏了呢。”

“这样啊。说得也是,有珠也有妈妈啊。不过她好像不在这个家里。”

“Yes,很遗憾,她已经仙逝了。那时候全英国的鸟都哭了。她美得完全不输有珠小姐。啊,待会儿要看看相册吗?6便士就成交哦。”

“不。没有本人允许的话,这种事……”

不太好吧?草十郎歪了歪头。

之所以有些底气不足,是因为和以前相比,他对有珠的兴趣更浓了。

别看他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,似乎也是个健康的青年男子。

“Yes,说得也是。你这菜鸟,倒挺会说话的嘛。别人的过去可不能随便乱讲。——话说,我可以讲有珠小姐小时候的事吗?我想把你这菜鸟不知道的有珠小姐赤裸裸地展示出来,在精神上压你一头。”

“啊,不,所以说这种话……”

“放心吧,我会替你瞒着有珠小姐的。首先嘛,就从我和有珠小姐初次相遇时的回忆讲起吧。别看有珠小姐那样,其实她只有一个朋友哦,所以基本上都是我在陪她说话。就像那个,对着墙乒乒乓乓~地打乒乓球的游戏。就是那种感觉。关于有珠小姐的回忆大概有十四年份。那就从第一年开始讲咯。”

“啊,不,所以说……”

“我开讲咯~!谁都别想阻止我~!”

“————唔”

这只鸟很不妙。记性差也该有个度吧。而且草十郎察觉到,再这么听下去,自己就会陷入无法挽回的境地。

“抱歉。差不多可以了吧。”

草十郎抬手道别,想要逃回三楼的阁楼。

“喂,等等~~~!接下来才是精彩的地方,你为什么要走啊!你以为你是斯嘉丽·奥哈拉吗!装什么乱世当中的主人公啊!这一点我实在想不通。明明是刚进这个家里的新来的,凭什么独占有珠小姐的视线啊?我是不能原谅啦,但请把秘诀告诉我。我是认真的。我认真起来可是很厉害的哦。”

“什么?”

楼梯已经上到一半,草十郎又噔噔噔地折了回来。

“你。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?”

“就是说,有珠小姐一有机会就会看你啦。我想起来了,我本来就是来给你提个醒的,别以为被人用火热的视线上下检视就得意忘形。再说了,阿草你已经被我救过好几回了。要不是有珠小姐的命令,阿草你现在早就在镜子里一命呜呼了。这算是什么呢。人类的感情我是不懂啦,是不是那个鱼字旁加个‘连’的‘鲢’啊?”

“你说我被你救过?”

“嘛,虽然想杀你的也是有珠小姐就是了!有珠小姐是这么说的:要是他快要误闯进镜子里的话,就帮帮他,也要引导他别靠近危险的东西。对,不过可别太得意忘形哦,静希君,可不是在担心你什么的噗嘎!?”

说时迟那时快。

突然来到门厅的有珠毫不犹豫,单手把停在电话台上的知更鸟粉碎了。

更正,是单手按住了。

蓝色的鸟像是被捏扁的彩色球一样,噗叽一声变了形,

“等等、有珠小姐,好黑啊~!而且好痛,浑身的血都从嘴巴里,像这样,往右边流出去的感觉~!”

知更鸟还在顽强地叫唤着。

“…………这家伙说的话,你不要在意。”

有珠回收了知更鸟,回到客厅去了。

她的背影和知更鸟截然相反,笼着一层暗淡的阴影。

“…………”

草十郎一脸为难地将双手抱在胸前,

“这样一来,疑问是越来越多了。”

他独自对着天窗外的夜空低声说道。